350 阅读 2020-10-21 09:13:02 上传
以下文章来源于 萧然音韵
前言:有不少方言保护者致力于宣传与科普本地方言,但是在字音正误的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见解。本人也谈一下自己对于方言保护和教学中字音问题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供大家批评。
大家在查字典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字典以及其他各类字音表的功能是描写还是规范?描写是指如实反映现实中人们运用的字音,而规范是指给字音立下规定让人们来遵守。
学术界的各种方言同音字汇、方言词典都是描写性的著作,因为学术规范要求学者客观记录语言的真实面貌。而我国官方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1985年)是对普通话字音的规范性文件,由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也是普通话字音的重要标准。描写主义和规范主义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不会有冲突,然而语言是活的,当实际语言发生了变化,字音规范就会面临抉择——是坚持正音,还是从俗。

2016年新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到现在还一直没有正式发布
真实鲜活的语言并不像一些人理想的那样纯粹,而是复杂多变的。没有哪两个人的口音完全一样,有时同样的字词在不同人嘴里说出来会不一样。哪怕是从同一个城镇或乡村遴选出来的两个背景纯正、方言地道的发音人,也有可能会为了某个字音发生争执。
如此说来,难道方言就没有标准可以随便乱念吗?也不是。尽管方言不会有像《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那样的官方标准,但是一般也有一个当地群众公认的相对标准。方言讲得是否地道,有个边界模糊的大致范围,大部分字音有公认标准,而一部分字音会有不同情况。普通话的字音规范只是将北京话本来就存在的相对标准人为推进到极致,规范了大量异读,用官方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
不光是普通话审音,方言保护和方言教学领域也常碰到审音的问题。比如教字音时,只教所谓“正音”会让学习者脱离现实环境,而把所有可能听到的字音都罗列出来又会令人迷惑。方言保护者当然没权力也没资格给方言字音定下唯一的标准,所以我认为对于有异读现象的方言字音可以持有正音、俗音并行的态度。
在某种方言中,如果一个字在现实使用中存在多种读音情况(指作为词或语素的字,不考虑多音多义、文白异读等情况),可以选定一个正音。这个正音的评判标准,我认为可以有三条:
有足够多的人使用,存在时间足够长,具有字音历史演变的理据。
这三条都是相对的标准。其中前两条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评判该字音稳定存在,而第三条从学术考据的角度补充论证其理据。
正音之外的其余字音,如果只满足前两条,即稳定存在但没有理据,就可以认为是俗音。俗音一般是读半边,或者是受其他方言影响。比如“裸体”萧山不少老年人念成“课体”,就是把“裸”当成另一个部首的“课”来念了。
在方言宣传和教学时,可以以字的正音为主,同时也注明现实存在的俗音。正音和俗音的地位也并非绝对不变,如果随着时代发展,某个正音几乎没有人再使用,那么另一个常见的俗音就可以被扶正,成为新的正音。
至于还有些情况,某些字音只在极少数人的口中出现,或者近年才刚刚出现,在方言保护和教学领域可以暂时不去考虑。特别是受普通话推广影响,部分年轻人方言水平下降,碰到不常用的字会念出各种莫名其妙的音来。比如“疫苗”“疫情”的“疫”,萧山的中老年人都念“育”,但是部分年轻人不知道这样念,有念“意”的,有念“一”的,有念“叶”的,五花八门。尽管现代语言学的学者在研究语言变化时确实会客观平等地观察记录一切存在的读音现象,但是从方言保护和教学角度讲,可以认为这些是错的读音。









